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
工作者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川美〔2014〕7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一)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年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评选条件
1.校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任教满2年的在编在职教师(含双肩挑教师、辅导员);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工作满2年的其他在编在职人员;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工作满2年的在编在职人员。
2.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或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依《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师德先进个人的条件按照《皇冠新体育app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要求进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审条件要求,不得擅自降低评选条件。
二、推荐方式与名额
校优秀教师以院系为单位推荐,指标控制在单位在编在岗人数的5%以内,教师数在2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1人。校优秀教育工作者,以总支为单位推荐,推荐比例与优秀教师相同。师德先进个人,以总支为单位推荐,推荐比例与优秀教师相同。
本次评选校优秀教师10人左右,校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左右,师德先进个人3人左右。
三、评选程序与进度安排
各推荐单位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学生意见,集体讨论后提出推荐候选人,并形成书面评语。优秀教师候选人填写《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附件二)、《皇冠新体育app申报优秀教师评审量化表》(附件三),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提交《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四),师德先进个人填写《皇冠新体育app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五)。其中,各类成果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验证。
9月9日前,分别召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委员会会议,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投票产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师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于9月9日中午12点前,将填写完整的《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附件二)、《皇冠新体育app申报优秀教师评审量化表》或《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辅导员)》(附件三)或《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四)或《皇冠新体育app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五)报送人事处。申报表格的电子版需同时提交。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候选人推荐的宣传动员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附件1:《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川美[2014]72号)
附件2: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
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师候选人申报表(辅导员)
附件3:皇冠新体育app申报优秀教师评审量化表
附件4:皇冠新体育app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5:皇冠新体育app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