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和创新团队建设中的高端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3〕23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突出高端、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统筹实施的原则。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二级学科)、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作室,对“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重要的学术技术领域,可适当增设。
二、推荐名额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和青年专家工作室。本次将设置第九批首席专家工作室和第三批青年专家工作室,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和条件积极组织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中我校将择优推荐1名上报至市教委。
三、设置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1.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拥有符合条件的专家,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
3.具备支持工作室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工作室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
4.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按不低于专家工作室启动经费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活动配套经费。
(二)首席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
3.是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不含柔性引进人员),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4.在本学科、本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自然科学领域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贫困地区的可降低论文要求。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获得转化效益达1亿元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青年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规定参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年龄规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
3.是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领衔一个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和攻关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团队;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有一定学术影响,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两项: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办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自然科学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公认的顶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被他引50次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领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贫困地区的可降低论文要求。
(3)自然科学领域,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转化效益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发明专利。人文社科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较大创新或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应在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较大的作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设置专家工作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首席专家工作室:
(1)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领衔专家入选重庆市人才培养计划,包括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且担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SCI三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副主编、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2.青年专家工作室:
领衔专家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青年项目。
四、申报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务必严格对照条件和材料要求,自主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到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经所在学院审核与研究后,请务必于7月12日前向人事处推荐。
(三)审查上报。学校将组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件。
(二)装订成册的成果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所有科研获奖证明复印件,部分重要学术著作、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专利成果证明复印件,申请表第四项中涉及的印证材料;
3.其他重要成果的证明复印件。
六、有关要求
各申报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供申报材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先将材料电子件发至人事处邮箱,待学校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另行通知制作纸质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023-65921033
电子邮箱: rsc@scfai.edu.cn
附件1: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申请表
附件2: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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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