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川美〔2015〕137号文件《四川美术学院关于寒暑假期间学生离校的通知》规定:原则上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允许留校。极少数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请于假前填写《假期留校申请表》, 于2016年1月18日-1月21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安排补办。《假期留校申请表》一式三份,研究生处、后勤国资处、大正物业各留一份,请依照申请表的要求办理。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11日
假期留校申请表2016版.doc川美〔2015〕1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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