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就我校2022年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从事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参考《皇冠新体育app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川美〔2018〕232号)执行外,还需按照相应系列职称文件规定执行。除教育研究和实验系列外,其他系列申报评审表格以各职称系列主管评审部门要求为准,申报者自行在评审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
三、日程安排
10月1日—10月7日,职称申报人员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并将审核备案的申报材料交至本部门。
10月12日—10月16日,本部门根据学校及相应系列职称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0月16日—10月18日,职能部门审核。
10月19日-10月21日,本部门进行评议、公示和推荐报送。
10月22日-10月25日,职称展览(即职称材料公示)。
10月26日—11月10日,学校其他系列评委会进行评审、公示和推荐报送。
四、申报和评审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报
各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系列主管部门职称文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和程序,下载并填写相关职称申报表格。(如需系统填报,申报人还需在获得学校推荐后,在对方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指定申报系统中填写并提交材料。)
以下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1.2021年申报了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且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期间没有新材料补充的人员。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部门组建不少于3人的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认真学习领会职称文件,按照职称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学术论文(著作)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对错误、虚假内容予以纠正或删除,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无误。部门审核人员须在《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确认,提交书面推荐报告。
(三)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将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分别送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相关成果复印件需签署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择优推荐
申报人所在部门职称评议推荐小组于10月21日前集体研究拟推荐申报人员,并出具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应包括职称评议推荐小组人员名单、申报人员是否达到相应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审核结论意见、部门评议推荐程序及最终票决结果等),并于10月21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过程中,所在部门应根据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择优推荐。部门在《评审表》内容核实基础上,由部门领导签署全面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
对申报实验系列或其他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所在部门应特别加强其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考核。申报非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对申报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者,不作此要求),且所在单位全体在岗教职工对其工作测评有五分之三的人同意该同志申报。
(五)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对其任职年限、职称英语、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不齐、不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
(六)职称展览(即材料公示)
参加职称评审的非教师专技人员需要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参加职称展览(即代表性成果实物展示:展示成果须为评审表中所列且经职能部门认定的成果,不得擅自增加未经认定的材料,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职称展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故不参加学校职称展览的申报人员视为放弃职称申报资格。
(七)评审推荐
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教育研究、实验和其他非教师专技系列评审推荐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八)公示
学校非教师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束后,将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公示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推荐材料报送
学校将按照相应系列职称评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协助职称申报人员报送相关职称申报材料。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或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二)相关附件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5921034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申报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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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